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 

遵循“求实、专业、优质、高效”的工作精神,积极推进商标、专利、版权的战略实施工作!

最 新 通 知
 关于更新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
 《评审案件中止情形规范》解读
 尼斯分类NCL11-2021文本
 关于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上线二维码扫
 
   
用户登录
会员名:
密 码:
 
友情链接
会员链接
 
版权登记

香港拟修例规管网络侵权

2011/11/11 16:29:52

信息内容

 

     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,香港立法会将于11日讨论《2011年版权(修订)条例草案》,港府期望2012年前完成立法。

 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署长张锦辉8日表示,修例目的为加强规管网络侵权行为,网民俗称“恶搞”的二次创作会否被视为侵权,须视乎个别情况,但港府会考虑个案的复制程度、分发目的、对版权持有人的经济损失及是否谋利等因素。

  《2011年版权(修订)条例草案》引起网民争论,担心修例打击网民的二次创作,香港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将于后天举行第3次会议讨论。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署长张锦辉8日接受电台访问,称港府修订条例目的是加强规管网络的侵权行为,现时作品未获授权但用于时事评论及新闻报道等,是可获豁免。至于二次创作会否被当作侵权,张锦辉说,港府对“恶搞”没有定义,将视乎个别情况而定,但会考虑作品复制程度及分量、分发目的及方式、对版权持有人的经济损失等因素。

  另外,港府建议设立“原授专利”制度,由香港自行审批专利权的申请,发明者毋须先取得外国专利,便可在港申请,节省时间及成本。张锦辉表示,制度较适合科研及小企业,由于发明领域广泛,需培育专业审查员及发展设立数据库。惟因专利保护有地区性,香港与内地各有知识产权制度,“原授专利”的保障范围仅适用于香港,不能够延伸到内地。  (中新网)

[←]第四届动漫版权交易会实现多项目签约 [→]版权价值层次性的认识与解读

 

Copyright © 2011-2026 广西南宁国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
工信部ICP备案:桂ICP备14002296 桂公网安备45010202000433号

公司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主路6-6号阳光新都C17C1701